第五十九条

有效

民政、统计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养老服务统计工作,按照各自职责建立养老服务统计体系,及时统计养老服务总体规模、行业结构、经济社会效益等基础数据,准确反映本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状况。

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