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规范养老服务工作,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