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鼓励社会各界依法有序参与和监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

相关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和监督,积极参与相关标准制定、技术研究、交流和推广应用等活动。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