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电梯安全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电梯使用单位、维护保养单位、检验检测机构、新闻媒体和学校应当开展电梯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地方法规 · 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