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鼓励电梯制造单位、维护保养单位建立智能化电梯远程监测系统,对电梯运行情况实施现场监控和远程监测。

鼓励支持住宅小区电梯配备视频监控设施。

地方法规 · 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