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土壤保护和土壤污染防治的宣传教育,普及相关科学知识,提高全社会的土壤污染防治意识,引导公众依法参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