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第五章 保障和监督第六十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土壤污染防治机制,推行绿色低碳发展,制定落实有利于土壤污染防治的财政、税收、价格、金融等经济政策和措施。鼓励、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项目的信贷投放力度。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土壤污染防治。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