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条

有效

农用地风险管控、修复活动完成后,土壤污染责任人应当另行委托有关单位对风险管控效果、修复效果进行评估,编制效果评估报告,报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部门备案。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