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应当遵循统筹规划、科学合理、传承文化、突出特色、协调美观、安全规范原则。地方法规 ·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