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第十七条有效海岸带范围内的重点区域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城市设计,塑造城市风貌特色,组织城市公共空间功能,提出建筑高度、体量、风格、色彩等控制要求。城市设计的内容和要求应当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