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反走私暂行条例/第二章 预防第十条已废止县级以上反走私综合治理领导机构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建立反走私综合治理预警监测机制和信息通报制度,及时收集、汇总、分析涉嫌走私案件信息和数据,促进资源共享、协作联动和监管互认。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4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