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保护人民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