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章 监督管理第八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机制。地方法规 · 驻马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