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 防治措施第三十五条有效市、县人民政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采取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措施的,市、县限行车牌尾号应当一致,并向社会公告。地方法规 · 驻马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