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

有效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鸭河工区管理委员会和官庄工区管理委员会根据市人民政府的授权,依据本条例做好本辖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地方法规 · 南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