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章 附则第四十六条有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鸭河工区管理委员会和官庄工区管理委员会根据市人民政府的授权,依据本条例做好本辖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地方法规 · 南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