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 防治措施第二十八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推广缓控释肥等技术,指导农业生产经营者科学合理施用农药、化肥、薄膜等农业投入品,资源化利用农业废弃物,防止农业面源污染,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地方法规 · 南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