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赛里木湖保护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条有效赛里木湖管理机构、有关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赛里木湖保护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30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