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在赛里木湖保护范围内从事保护、规划、建设、利用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法律法规对自然资源保护、利用、管理和文物保护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地方法规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