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 防治措施第二十六条有效城市中心城区内河流沿线、道路沿线、公共区域、城乡结合部、临时闲置土地等裸露地面及其他城镇裸露地面,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实施绿化、硬化、遮盖或者透水铺装等。地方法规 · 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