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第四条有效扬尘污染防治遵循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监管、企业主体、全民共治、损害担责的原则,实行源头防治、规划先行、综合治理。地方法规 · 开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