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贾鲁河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已修改市、沿河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贾鲁河保护管理及沿岸规划、建设、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贾鲁河保护管理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鼓励社会各界以投资、捐赠等方式参与贾鲁河建设和保护活动。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