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已修改

本市贾鲁河区域内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贾鲁河区域,包括保护管理区域和规划控制区域。保护管理区域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贾鲁河干流及两岸绿线以内的区域,规划控制区域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贾鲁河干流两岸绿线外围的一定区域。

贾鲁河区域的具体范围由市人民政府划定,并向社会公布。

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