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四十一条有效本条例所称的主、次干道的范围,由市、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城市道路标准划定并公告。地方法规 ·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