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旅游条例/第二章 旅游规划和建设第九十九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未在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旅游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等信息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4月1日第九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一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