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民宿旅游发展统筹协调机制,定期召集文化和旅游、公安、应急、卫生健康、市场监管、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根据简化程序、便民利民、确保安全的原则,解决民宿旅游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