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旅游条例/第二章 旅游规划和建设第四十八条有效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利用涉农惠农资金,加强乡村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道路、水电、停车、网络、厕所、指示标识和垃圾、污水处理等配套设施,提升乡村旅游发展保障能力。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4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