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以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进行旅游开发,涉及改变土地用途的,应当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旅游促进和发展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