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旅游条例/第二章 旅游规划和建设第二十一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规划,统筹推进旅游厕所建设,合理配置男女厕所比例,提升旅游厕所建设标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旅游厕所建设、运营维护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景区、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点、交通集散地等应当按照国家规范标准,对旅游厕所及其设施进行改造升级,加强日常管理,保持整洁卫生。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4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