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一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旅游管理工作中,违反规定审批、利用职权非法谋取利益、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则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