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已修改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物业服务合同、承接查验协议和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等示范文本由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制定并公布,供物业服务活动中参照使用。地方法规 · 南充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第六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