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已修改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现场集体讨论、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或者通过电子信息技术的方式召开。采用现场集体讨论的形式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或者推选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应当出具书面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人身份信息、专有部分的面积、委托事项。业主推选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可以以幢、单元、楼层、住宅类型为单位推选业主代表。地方法规 · 南充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