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有效

本条例适用于乐山大佛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的保护和管理。

乐山大佛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以下简称乐山大佛)的保护范围:东距305省道西外侧100米,北至乐山岷江一桥,沿岷江西岸线至肖公嘴外侧,再沿大渡河北岸向西至肖坝大渡河大桥,沿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河路南侧红线及开发区东界至冠英公路,沿冠英公路北侧红线过老江坝大桥跨江接乐山外环路东段闭合。具体范围由依法批准的规划确定或者调整。

地方法规 · 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