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第六章 监督检查第四十二条有效财政、审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等情况实施监督。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