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 城镇水污染防治第十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安排建设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其配套管网和再生水利用设施,提高城镇污水的收集率和处理率。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