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石油工业遗产保护条例/第三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一条有效市、区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文物等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开展石油工业遗产保护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克拉玛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