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石油工业遗产保护条例/第二章 保护措施第二十条有效石油工业遗产保护责任人应当开展石油工业遗产安全防卫、防护加固、维护修缮等日常保护工作,建立遗产管理档案,记录石油工业遗产的收集、日常保护和发展利用等情况。地方法规 · 克拉玛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