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地下水管理条例第二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地下水开发、利用、保护、节约和管理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张家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