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九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从事新建、改建、扩建活动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地方法规 · 镇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