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章 执法监督与服务保障第五十一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投诉举报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鼓励公民通过手机客户端、官方微信等方式举报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信箱、电子邮箱、手机客户端、官方微信号,及时受理和处理投诉举报事项。地方法规 ·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