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莲花山保护条例/第三章 保护与管理第二十二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莲花山相关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违法建设的,应当按照法定职责进行查处,或者将有关情况及时告知莲花山所在城区人民政府并督促其依法查处。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做好违法建设的查处工作。地方法规 · 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2月9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