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规范城市客运行为若干规定第九条已修改未经许可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由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扣押车辆,责令停止经营,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2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