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落实河长湖长制,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和治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