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满族自治县旅游条例第十七条有效自治县旅游交通标识及主要旅游景区(点)交通指示标识应当纳入自治县公路交通标识设置体系,由自治县旅游主管部门会同交通部门依照相关规定合理设置,并使用中、满、英、韩对照文字。地方法规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8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