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就业促进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六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予以关闭;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取得许可未办理工商登记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6月10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