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就业促进条例/第五章 就业援助第四十二条有效政府投资兴办的各类经营性市场的摊位和商铺,应当留出一定比例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向就业困难人员出租、出售。对享受政府扶持政策的经营性市场,应当将市场摊位和商铺情况向社会公示,优先向就业困难人员出租。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6月10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