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八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第二章规定的不文明行为,法律、法规、规章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当事人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记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地方法规 · 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6月6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