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有效

本市行政区域内华侨合法权益的保护,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华侨身份的认定,由市及区(市)县侨务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