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华侨权益保护条例第十八条有效华侨在本市就业的,享有和本市职工同等住房公积金待遇。用人单位和华侨应当按照规定缴存、提取、使用和转移住房公积金。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