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耕还林条例/第五章 其他保障措施第四十八条有效退耕土地还林后的承包经营权期限可以延长到70年。承包经营权到期后,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承包。退耕还林土地和荒山荒地造林后的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继承、转让。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