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耕还林条例/第四章 资金和粮食补助第四十六条有效实施退耕还林的乡(镇)、村应当建立退耕还林公示制度,将退耕还林者的退耕还林面积、造林树种、成活率以及资金和粮食补助发放等情况进行公示。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